
信息来源:广州/合肥/上海市住建部门
近期多地发文明确,注册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一年只能用一次:
广州
5月1日起,注册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一年只能用一次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25〕202 号)。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1、进一步强化资质人员考核要求,申请由我局负责审批和委托各区住建部门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一年内不得参与2家及以上不同单位资质申报;注册建造师一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的,在资质审批中不作为有效人员认定。
2、由职称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的,其个人业绩为A级或B级项目外,将进一步核查其完成业绩的任职经历(含社保)等信息。
3、对主要人员任职单位频繁变动、社保变更异常等企业实施动态核查,将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企业在“四库一平台”标注“资质异常”信息,并督促被标注企业限期整改,经复核符合资质标准的,取消其标注。
·对不按要求整改且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依法撤回资质。
·各区住建部门对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已承揽工程建设项目的,要纳入重点监管。

合肥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合建建管〔2025〕4号)
即日起:技术负责人认定在原要求的基础上需同步提供“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个人账号、密码及社保缴纳地(XX省XX市XX县或区),我局将重点核查人员履历与社保记录的匹配性。
2025年5月1日起,新办、增项资质需同步提供资质申报技术负责人的“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个人账号、密码及社保缴纳地(XX省XX市XX县或区),我局将重点核查其履历与社保记录的匹配性,对于不一致的,不予受理资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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